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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項反映


本會提議修訂「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費用補助辦法」第五條第三項條文,以維身心障礙者權益及福祉

  • 發佈日期:2018-10-01
  • 照片說明文字本會提議修訂「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費用補助辦法」第五條第三項條文,懇請惠予協助召開公聽會並邀請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長照籌備處、社會暨家庭署與會共同協商,以維身心障礙者權益及福祉。

    說明:
    一、 旨揭辦法中第五條第三項條文,將聘僱(傭)外籍看護之失能者列為居家服務不得申請對象之一,實乃不公不義,且有違 CRPD 精神,詳本會提議說明內容如附件。

    二、 本會目前正尋求相關社福團體連署,共襄盛舉,以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與福祉;懇請惠予協助召開公聽會,祈能與主管機關對話,為弱勢者表達心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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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相關附件:
  • *本會提議修訂「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費用補助辦法」第五條第三項條文,以維身心障礙者權益及福祉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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